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听证主持人由谁指定?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本机关与办案人员及当事人无关系的人中指定。
哪些人可以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组成。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应当由听证组织机关负责人指定的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应工作人员等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